贵州省多措并举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05.07.2015  15:16

  今年以来,贵州省已通报了12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明责追责,突出机制创新,贵州着力推动“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努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知责明责

  让一把手知田善种

  基层党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毛细血管”。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更需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全省逐级围绕主体责任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等重要问题约谈一把手,将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市、县和乡镇,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六盘水一位乡镇党委书记被县委书记约谈后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提要求、口头表态多,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很少,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今后一定牵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各市州分别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以责任清单的形式进一步明晰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各级纪委(纪检组)对应的责任,确保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

  全省各地还开展了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由纪委委员现场进行质询。此外,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责任行为“签字背书”制度,由党员干部本人、单位主要领导和监管责任人三方“签字背书”、作出承诺。

  创新机制

  让纪检监察机关知责思为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既要强化党委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也要强化纪委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城市乡村的低保金、医疗保险、特殊社会救助、种粮补贴、危房改造资金……一笔一笔都是老百姓盼天盼月的救命钱。这些钱发生“跑、冒、滴、漏”现象,群众自然深恶痛绝。

  要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必须发挥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作用,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

  在贵州,一系列改革举措密集推出:

  ——在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按照“重点派驻、系统管理、全面监管”的思路,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纪检监察力量整合成系统纪工委。

  ——进一步整合县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力量,以乡镇为单位,组建了1487个民生监督组,由县纪工委书记或监察分局局长兼任3至5个组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一个特派组3至5人,被赋予了独立办案权、巡查督办权、事项报告权、统一调配权等4项“实权”,主动发现案件线索,主动查办违纪案件。组长可以抽调自己其他特派组的成员交叉核查问题或者办案。

  通过建立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和乡(镇)民生监督组纵横交错的立体监督格局,充分发挥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织密织严了基层反腐网。

  今年前4个月,全省县及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结案、处分人数分别同比增长了64.31%、44.99%、52.76%,立案数占全省案件总数的93%以上。

  严格追责

  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强调千遍,不如问责一个”。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是倒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的关键。各地通过“一案双查”,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基层党委和纪委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震慑警示效果明显。

  今年以来,全省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67个县乡党委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给予23人党纪政纪处分。被处分的人中,有的党委一把手因为管辖范围发生腐败问题、不正之风,有的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各种突出问题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有的是纪检干部明明知道单位党组织的所作所为在违反纪律,不但没把纪律挺在前面,还和他们一起违反纪律……

  守土有责,守土更要尽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屡屡出现突出“四风”问题和重大腐败问题的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贵州省及各地方落实责任追究通报制度,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以此形成震慑,达到传导压力、正风肃纪的效果。今年以来,省纪委先后通报了5起县级及县级以下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黔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