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侧记

23.11.2016  00:36

  中新网贵阳11月22日 题:贵州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侧记

  作者:郑公楷

  为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2015年3月,贵州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引入社会力量对基层政务公开实施第三方监督。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明确提出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鼓励通过引入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我们在全国率先创新开展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目的就是要将公开监督作为行政权力的伴生品,确保权力运行所到之处,公开监督‘如影随形’”,省政府副秘书长周乐职说。

   从群众中来 ,代群众发声

  目前,全省已招募政务监督员1.5万余名,94%以上来自村、社区和企业一线,涵盖公务员、工人、农民、村干部、企业家、律师、教师和民主党派人士等10余个行业和领域。

  黔西南州望谟县打易镇政务公开监督员黄芝琴曾接到长田村马应组的陆友贤的电话询问,陆友贤、陆友文、李珍申请危房改造一年多了,迟迟没有得到危房改造补助款,请你帮助查询一下。

  接到群众请求后,黄芝琴立即到镇社会事务办了解情况。经核实,陆友贤、陆友文、李珍均属2013年第二批危改对象,补助标准为低保二级,享受补助资金10000元。“因上级部门未下拨2013年危改资金,导致打易镇政府无法兑现2013年的危改补助,待危改补助资金到位后将立即兑现到农户手中”,得到监督员及时答复后,陆友贤表示满意。这是贵州省基层政务公开监督员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增强政务公开监督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在政务公开监督员的选择上,明确由县级自主招募,将政务公开监督与社会评议、民意调查、民生特派等社会监督机制相结合,以县为单位自行确定监督员招募方式、招募人数、监督形式等,既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的自主性、创造性,同时避免重复部署带来的行政资源浪费,确保制度有特色、接地气、好实施、真管用。政务公开监督员由各县政府统一管理,代表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监督巡视,直接对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

   还干部清白 给群众明白

  基层政府作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头堡”,直接决定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印象,但一些基层政府和干部在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时,经常出现偏差、执行不到位,群众监督不到,严重影响了基层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现年61岁的王科福是惠水县好花红镇好花红村上苑组的村民,自2015年聘为政务公开监督员后,他一有空,就驻留镇政府、村委会的公示栏前,哪家的情况不合理,哪里公示的不对,他都会及时向镇里反映,要求立即更正。

  为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基层权力,省里明确各地按照“横向囊括所有部门、纵向覆盖县乡两级、时序涵盖政务活动全过程”的要求,紧盯决策环节、执行环节、管理环节、服务环节、结果环节等五大环节,重点监督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环境监测、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对政策依据、标准、程序、结果等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镇宁县扁担山镇政务公开监督员王仁兵则经常通过聊天的方式,引导村民群众关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事项公开情况。

  王仁兵说,作为群众代表,既要让村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要消除村民对村干部“办事不公平”的误解,真正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加强学习交流 帮忙不添乱

  在监督形式上,各政务公开监督员本着参与不干预、主动不被动、帮忙不添乱的原则,从身边的小事监督起,灵活运用“查、核、访、谈、评”等方式,加强信息收集。                       

  收集到信息后,一方面,政务公开监督员可以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反馈问题,督促承担公开责任的单位履行公开义务。另一方面,也可直接责任部门反映,提出整改意见。

  2015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各地监督员累计开展巡查6000余次,发现问题2000余个,提出建议5000余条,基层政务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等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对一些违法违纪线索,可以直接向纪委举报,通过对案件的查处,有力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

  与此同时,各地政务公开监督员招募管理机构采取电话、信函、登门走访等形式,保持与监督员的密切联系,及时为监督员提供与其履职有关的政策文件及学习资料,定期组织监督员集中会商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监督经验。

  对一些不履职、怕得罪人的政务公开监督员,建立考核退出机制。

  2015年贵州全省各地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监督员培训120余场次,讲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监督重点和监督方法,帮助监督员尽快熟悉工作进入角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