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7.06.2014  17:37

  黔教办科〔2014〕298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经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2014年7月起,组织实施2014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课题式研修专项课题四类(专项课题申报要求另文通知),不设课题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课题申报有关要求按《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二、课题申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高校负责本地校课题申报的初审及统一报送工作,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课题申报者需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及相关电子版材料。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 http://www.gzsjyt.gov.cn/ >)或贵州省教育科学院网站(< http://jky.gzjykyw.com/ >)下载。


  四、课题申报者须严格按《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和《汇总表》等申报材料中的具体要求,逐条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各单位应严格把关,凡信息填写错误、不全,或不相一致的,初审时将予以淘汰。


  五、课题申报者需将所有申报材料装于1个资料袋中,并将《课题申请?评审书》的封面打印一张粘贴在资料袋上,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逐级报送。纸质版《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份单独装订。凡格式不符的,初审时将予以淘汰。


  六、本年度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不含专项课题)。各市(州)限报120项,每所高校限报20项,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各限报20项。


  八、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2日。各单位务必认真负责,做好课题申报汇总表制作,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完整,在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报送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州省教育科学院教育科研管理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2.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申报课题汇总表


  联 系 人:田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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