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07.07.2016  00:54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省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经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2016年7月起,组织实施2016年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三类。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不设课题指南,由申请人自选课题进行申报。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课题申报有关要求按《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二、课题申报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高校负责本地(校)课题申报的初审及统一报送工作,省规划办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课题申报者需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及相关电子版材料。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 http://www.gzsjyt.gov.cn/ )或贵州省教育科学院网站( http://www.gzsjykxy.cn/ )下载。
  
  四、课题申报者须严格按《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和《汇总表》等申报材料中的具体要求,逐条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各单位应严格把关,凡信息填写错误、不全,或不相一致的,初审时将予以淘汰。
  
  五、课题申报者需将所有申报材料装于1个资料袋中,并将《课题申请·评审书》的封面打印一张粘贴在资料袋上,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逐级报送。纸质版《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线骑缝装订。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份单独装订。凡格式不符的,初审时将予以淘汰。
  
  六、本年度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市(州)限报120项,每所高校限报20项,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各限报20项,省直属学校每校限报5项。
  
  八、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4日。各报送单位务必认真负责,填写好课题申报汇总表,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完整,在课题受理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报送省规划办(设在贵州省教育科学院教育科研管理所),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2.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申报课题汇总表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联 系 人:田仁刚、刘军明
  
  联系电话:0851-8677533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教育厅大楼4楼0411-1室,贵州省教育科学院教育科研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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