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农合财政补助年人均提至420元鼓励保险

17.08.2016  19:04

  日前,贵州省卫计委发布信息,2016年,各级财政对贵州省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在2015年380元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

  其中,中央财政承担300元,地方各级财政承担120元。个人缴费标准按照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要求收缴,即90元/人。

  各地财政资金将于9月30日前全部拨付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违规使用新农合基金。

  省卫计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等部门高度重视重复参合和虚报参合人数问题,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查处。对财专办审核发现有重复参合和虚报参合人数等问题的,按照“谁重复申报、虚报,谁补足”的原则,中央和省级财政除据实减拨的补助资金外,还将按重复参合和虚报参合人数及中央和省级补助标准的5%追加扣减补助奖金。

  对于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省卫计委明确,要科学合理设定大病保险起付线、赔付比例及封顶线,使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

  同时,各市(州)要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服务,定期对承包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提升群众满意度。并鼓励承保机构实行保险人员医院派驻制度,推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便民利民。

  付费方面,省卫计委要求各地加快按病种收费、按人头收费、按床日收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

  此外,制定完善针对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差异化支付政策,支持群众与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

  值得强调的是,根据规定,贵州省新农合药物目录、诊疗目录及疾病目录是统一配置,不得任意或擅自添加和删减,需切实维护参合群众的医疗保障待遇;对各辖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落实新农合黑名单制度,对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延伸阅读

  24种重大疾病在新农合报销范畴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包括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洛四联症)、食管癌、胃癌、儿童苯丙酮尿症、结肠癌、直肠癌、肺癌、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尿道下裂、地中海贫血、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唇腭裂、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终末期肾病等24种重大疾病,均在贵州省新农合的报销范畴。(记者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