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执法大练兵第三期活动简报

28.07.2017  15:23
 

  贵阳市组织召开环境执法大练兵专题培训会

  为切实加强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取得明显实效,2017年7月13日贵阳市环境大练兵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环境执法大练兵专题培训会。本次培训对象主要为全市各区市县生态局分管环境执法副局长、法规科室负责人、环境监察机构负责人及现场监察人员,约6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会上,市环境监察支队麻树清支队长对本次培训进行了动员讲话,要求各区市县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力争在今年环境保护部通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方面实现零的突破。市生态文明建设委综合处副处长周晟同志将环境执法大练兵行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贵阳市具体情况,从环境执法案卷质量、查处违法案件数量、执法公众满意度、京津翼及周边地区强化督查综合评估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重点解读执法办案中需注意的重点事项。

  (图为培训会现场)

  通过培训,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对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目的性及重要性更加清楚,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规则更加清晰,进一步强化了执法水平,对下一步环境执法大练兵的有力推动起到了非常重要作用。

  贵阳市花溪区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查黑作坊

  为形成从严治污新常态,持续巩固“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2017年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全力守护天蓝水清的生态环境,近日,贵阳市花溪区环保局联合石板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执法,查封了一家塑料加工厂和一家门窗封条加工厂。经查,两家工厂均属于私人作坊,无工商登记手续、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执法人员立即对两家“黑作坊”予以查封,各部门将进行下一步调查处理。

  (图为查封现场)

  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有力震慑了违法排污者,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下一步,花溪区将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以日常联合办案为抓手,严厉打击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

  黔西南州开出环保“利剑”执法最严罚单

  为严肃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信访交办件,近期,黔西南州贞丰县环保局对贞丰县贵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建脱硫脱硝设施,烟气直排、项目批建不符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启动了按日连续计罚,对该企业连续超标排污行为处以罚款640万元,为黔西南州开展环保“利剑”执法行动以来最大罚单。

  经查,该企业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新增建设并使用石油焦燃烧设备供热,导致生产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超标排放。贞丰县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石油焦供热系统运行,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决定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3.86万元;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烟气)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万元。但在对该企业开展复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仍然继续使用石油焦燃烧供热系统进行生产,导致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仍然继续,贞丰县环保局依照法律规定,对该企业石油焦燃烧供热设备实施查封。

  2017年6月23日,州、县环境执法人员现场督促该企业拆除擅自建设的石油焦供热系统,恢复原状。同时,下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连续超标排污行为处罚款640万元。

  铜仁市开展重点行业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铜仁市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基本思路,在攻坚专项执法行动中亮出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这把“有力武器”,不断加强与公检法部门联动,铁腕治污,铁面问责,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建设人居环境舒适优美、特色风貌多姿多彩、生态环境宜人优越的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园林城市美丽新铜仁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7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乌江河、锦江河、舞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畜禽养殖、汞锰加工生产等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开展攻坚执法专项行动。行动中,铜仁成功惩治2起典型污染环境的违法案件。一是玉屏县环保局对贵州东瑞畜牧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采用未做防渗处理的坑塘收集生猪粪便污染物,并挖坑(未做防渗)填埋的方式处理废水污染物及畜禽粪便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4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公司法人被公安机关处以十日行政拘留。二是松桃县公安局对贵州省松桃汇丰锰业有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含锰生产废水污染环境罪一案进行立案侦察。目前,该公司2名现场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共计16天,案件已进入下一司法程序。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铜仁市不断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动协作,建立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及案件移送机制、联合调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环境监管合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改变“守法本成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黔东南州进一步加大对信访投诉案件的后督查力度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黔东南州共收到信访投诉案件150余件,截止7月4日,所有信访案件都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省迎检办的要求进行办结,同时州环保局也加大对信访案件的后期跟踪调查力度。

  2017年7月10日,州环保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施秉县城关镇八公里的施秉县新兴洗矿厂等3家企业违法生产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未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到位。接举报后,州环保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这3家企业擅自违法恢复生产,再次对环境造成污染,侵害周边群众环境权益。针对该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责成施秉县环保局:1、严格按督办要求对该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从重处罚;2、对拒不停止违法排污、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等行为,符合移送公安机关的一律按规定移送;3、加强环境监管,举一反三,对辖区内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目前,该案正在按程序办理中,州环保局也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不按要求落实相关责任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黔东南州黎平县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为全面深入推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黔东南州黎平县按照《黎平县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各项工作要求,督促企业依法生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黎平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一是明确检查范围和重点。此次专项活动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包括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及环境守法情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案件和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开展现场检查,严查违法行为。该县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研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县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88人次,检查企业164家次,下达执法文书39份,取缔关停企业1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立案处罚7家,罚款34万元,征收排污费52.7793万元;受理和接访环境污染纠纷信访31件(其中环保督察期间19件),现已办结30件,办结率96.77%。

  三是组织抽查。结合“双随机”,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环境问题突出、整治任务较重、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抽查和督查,确保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工作中不留隐患和死角。

  四是部门联动,形成全县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结合起来,实行环境安全“一票否决”,扭转基层环境安全工作薄弱的被动局面。相关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各负其责,形成配合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斜向到角,堵塞环境监管漏洞,强化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黔南州环保局综合采取停产整治、行政拘留手段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为使黔南州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落到实处,提高全州大练兵活动氛围,黔南州环保局率先采取行动,采取最严厉执法手段,对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金正大诺泰尔于2017年4月份的检查中被发现脱硫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氨氮浓度处于超标状态。黔南州环保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停产限产办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及实施了停产整治。为使企业彻底整改到位,2017年6月,黔南州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决定将金正大公司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导致超标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相关材料及证据已在6月份移交瓮安县公安局,目前,该案件已经正式完成移交,公安机关正在对该案件进行查办。

  黔南州各地积极开展联合执法 确保环保执法大练兵取得实效

  2017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黔南州各地环保部门采取最严厉执法手段,联合检察、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切实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荔波县环保局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对辖区散、乱、污小作坊进行排查,发现辖区内某村有1家废旧机油加工作坊,经公安局、环保局现场联合取证,同检察院对该案件进行会商,一致认为两涉案村民虽然已处理废旧机油超过3吨,但处理过程中未对环境造成污染,且无主观犯罪意识,由环保部门责令其自行拆除加工设备,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批评教育并联系有资质的部门对现场废旧机油进行处置。

  三都县万强木材有限公司机制木炭厂没有建设相关污染防治措施且未整改到位,在没有经过县有关部门同意许可的情况下,仍在私自偷偷违法生产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三都县环保局、公安局、检察院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现场采取措施要求企业立即停业整改,同时依法查封生产设备设施。

  龙里县环保、公安、检察联合印发《2017年龙里县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产废单位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情况,以及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

  罗甸县环保局、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召开了全县汽车修理行业环保工作会,对做好废机油处置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会上要求县域各汽修厂在2017年7月30日前完善环保相关手续;通报了相关案件并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做解释;县环保局详细讲解了如何做好废机油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要求;在下步工作中,各单位将依据各自职责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