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不能做!解读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

07.02.2017  22:04

图/文  本刊记者 武敏

对于“八山一水一分田”的贵州来说,优质耕地保护方面倍受关注。贵州省作为中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率先在中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相关工作,发布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月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发改委、省国土厅、住建厅、林业厅、环保厅的相关负责人,就细则进行详细介绍和解答

 

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是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指南,结合自身实际依法、科学划定的。《办法》共17条,包括制定依据、红线划定程序、红线范围、管理和保护原则、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职责、分级分类管控具体规定和要求、调整条件和程序、保障措施及损害追究等内容。

 

办法》解读

①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是哪些?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郭强解答《办法

 

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包括四大类12小类:即禁止开发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国家重要生态公益林地和石漠化敏感区。其中,禁止开发区包括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今后新设立的以上12类保护区域自动进入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名录。

 

②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是多少?

 

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处处长张韬解答《办法

 

我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面积(扣除重叠部分)为56236.1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31.92%。

 

③生态保护红线分布是怎样的?

 

省林业厅副厅长缪杰解答《办法

 

在各市(州)面积分布上,最高为贵安新区,占贵安新区规划总面积的41.89%;最低为毕节市,占毕节市国土面积的27.05%。在流域分布上,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红线面积分别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1.39%和10.53%。

 

④对生态保护红线区采取的什么保护措施?具体如何实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维明解答《办法

 

生态保护红线区实行分级管控,依据生态系统脆弱性、敏感性和服务功能的重要程度,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

一级管控区范围为: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石漠化敏感区;遗产地的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地质公园的核心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国家重要湿地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森林公园划定的核心景观区和生态保育区;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对一级管控区,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禁止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范围为:除一级管控区以外的其它生态保护红线区。对二级管控区,除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外,允许适度的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对不破坏主导生态功能的企事业单位,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制定更严格的排污许可限值,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区环境质量不降低。

 

 

 

 

 

 

 

 

 

 

 

(编辑 王文竹 责任编辑 谭淑元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