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教授莅临我校讲学

11.12.2014  23:58

12月10日下午,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教授应邀到我校花溪校区公共教学楼6201教室作题为“宪法精神和宪法权威”的学术讲座。副校长徐晓光主持讲座。法学院院长潘弘、副院长李运才以及学院部分师生共200余人参加。

 

讲座现场

 

吴大华围绕“宪法精神与宪法权威”的主题,从宪法的历史回顾、发展现状和未来展望进行了讲述。他以在宪法日问世的电影《黄克功案件》引入主题,向在场的同学们具体阐述了宪法精神的内涵以及依法治国和树立宪法权威之基本理论。随后,他又从新中国成立前的立宪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四部宪法两个方面回顾了百年中国立宪史。在讲到1982年宪法实施的“艰难”历程时,他分别从山东“齐玉岺”案、河南“李慧娟”事件、孙志刚事件等三个案例来引领大家体会宪法司法化之兴衰、“司法审查”之命运和民间推动宪法之尝试的现实问题。

 

吴大华院长讲学

 

徐晓光副校长主持讲座

 

吴大华谈及“依宪治国”时指出,明确依宪治国是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机关的有效路径,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从而更为有效地实施依宪治国。他提到十八大以来依宪治国取得了新进展,但是在“依宪治国与树立宪法权威之思考”中,尚存在着宪法权威不足,宪法精神缺失等“现实障碍”。最后,吴大华指出依宪治国必须要尽早打破对西方宪政思想上的迷恋,坚持依宪执政、树立宪法权威、构筑宪法精神,还要强化宪法实施、健全违宪审查机制、探索宪法司法化,才能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

此次讲座,让我校师生进一步了解了国家第一个宪法日的重要内涵,使法学院学子对宪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认识到了宪法的重要性。同时,也坚定了法学学子立足当前实际、努力学习的决心,让同学们切实感受到了依法治国的美好蓝图。

吴大华教授简介: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法学、经济学双博士后,兼任华南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的博士生导师。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成员、中国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首席法律咨询委员等。全国首届“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全省十大青年法学工作者”之首、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省管专家、“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优秀青年教师”。主要著作有《民族与法律》、《民族法学通论》、《盗窃罪的惩治与防范》、《犯罪与社会》、《盗窃罪适用刑罚问题研究》等;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两百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