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人大审议保税区条例 明确禁止项目和扶持政策

15.09.2014  16:19
        (记者  胡锐)为了更好地为综保区“保驾护航”,昨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贵阳综合保税区条例(草案)》提请审议。一方面,《条例(草案)》要求综保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要求,明确禁止在区内开展高能耗、高污染等产品的加工贸易;另一方则对区内企业给与贷款贴息、资金奖励等扶持优惠。

        “日前,贵阳综合保税区(一期)正式通过国家验收,实现了贵州综合保税区零突破后。而为了更好地为综保区‘保驾护航’,加强立法,是推进其发展的重要前提和法制保障。”贵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制定《条例(草案)》,主要是从固化综保区的功能和定位、明确综保区的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三方面体现。

        记者了解到,《条例(草案)》分为总则、机构与职责、投资与经营管理、出入管理、保障与服务、法律责任等七章四十五条。其中,明确禁止在区内开展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和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加工贸易业务。要求综保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发展要求,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

        有禁令,更有扶持。《条例(草案)》要求对综保区内符合区域功能和产业政策的企业给予扶持,实行下列优惠:建设资金贷款享受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政策;工业用地享受产业园区工业用地及其地价优惠;对入区企业免受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资金奖励、购房补贴、入户、社保、医保、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配偶就业等优惠;企业培训招录人员享受政策性培训补贴。

        《条例(草案)》还明确,经国家批准,在综保区将开展诸多创新试点业务,如:引入境外资金投资综保区建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跨境股权投资;服务外包企业离岸外包;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运营等。

        此外,《条例(草案)》指出,综保区管委会应为企业提供公正透明、优质高效、规范便捷的服务:设立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场所和网上办事大厅,实行一表申报、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优化流程、限时办结、统一送达文书和跟踪服务等;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推广电子公文和电子签名等便捷措施等。

        据悉,贵阳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国内开放层次最高、综合功能最强、政策最优、通关手续最便利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之一。根据国家关于综合保税区的政策,贵阳综合保税区内企业享有境外货物入区保税、境内货物入区退税、区内流转货物自由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优惠政策,能有效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经济效益。目前,贵阳综合保税区已成功争取到国家9项外汇管理试点政策,其中4项政策在全国尚属首次试点。已有瑞银集团、惠普、亿赞普、中航国际、瓮福集团等多家国内外大型企业落户贵阳综合保税区;中国国药控股、博奥生物等知名药企将陆续入区开展医药物流与分拨、研发与生产、检验检测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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