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出台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07.09.2015  17:07
        记者9月6日获悉,贵阳市今年将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达到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三大基本目标。

        据了解,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贵阳市出台了《贵阳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方案》,贵阳市将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确保无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群众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

        《方案》针对小作坊、小餐饮店、集体食堂等食品安全状况作出要求——

        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实行普查登记管理制度,督促小作坊生产经营者“亮证”(营业执照、小作坊登记证、健康证等)经营,建立并严格执行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持续保持生产的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确保食品安全;依法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各类小餐饮店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在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相关证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食品量化分级标识等,保持防蝇、防蟑螂设施完好;经营者应公开食品安全承诺书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以学校(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重点场所,以持证情况、食品及食品原料购进、食品加工环节等为重点控制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鼓励大型集体食堂设立快检室,开展“明厨亮灶”工程。

        严厉打击“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及原料进行生产加工,依法及时查处和处置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通过市场检查、发动群众监督等方式,及时发现、严厉查处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以城乡接合部、乡(镇)、农村旅游景区景点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超市、小摊贩、小餐饮为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方案》还要求,各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准确把握行业标准和要求,采取教育引导和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办法,切实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严把许可准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予发放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的必须坚决取缔;要切实加强监督力度,加大监管频次,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对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的钉子户要集中打击,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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