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将建立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管理平台

17.08.2015  11:37

    近日,贵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贵阳市将建立纵向贯通市、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横向联接民政、教育、公安、妇联等部门的全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与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相衔接,对全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行动态管理和服务。

    意见指出,设立贵阳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服务工作服务领导小组,统筹关爱救助保护服务工作,并以监测干预全覆盖、监护保护全覆盖、教育关爱全覆盖、救助保障全覆盖为支撑,实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安全有保、亲情有护、活动有地”,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意见明确,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贵阳市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对象为辖区内因父母离开所在县城范围外出务工三个月以上的、留在户籍地(或常住所在地)单独生活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0-14岁的留守儿童和因家庭或自身原因,面临生存困境、监护困难、成长障碍的困境儿童。

    在实现快速处置方面,将建立区(市、县)、乡(镇、社区)两级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对发生的侵害行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有效干预。

    在完善风险评估和报告制度方面,将畅通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设立并公布区(市、县)、乡(镇、社区)两级关爱救助保护专线,村(居)委会明确关爱救助保护专干,负责对辖区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信息收集报告。由乡(镇)政府牵头,每年两次对其健康成长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类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出对策建议,特殊对象随时跟踪评估和救助。

    在落实家庭监督责任方面,通过加强对监护人的普法宣传、家庭教育培训,提升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意识和监护能力,实现培训率100%。

    在健全学校关爱帮扶制度方面,将强化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分类管理,建立完善在校期间教师联系帮扶制度,到2016年,全市每所义务阶段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在加快救助保护设施建设方面,通过开展“四在学校·幸福校园”活动,到2017年底,全市每个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每个学校建成1个标准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和学校少年宫。(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