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出台

19.06.2015  13:10

      18日,贵阳市委、市政府举行《贵阳市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新闻发布会,积分累计超过260分的流动人口,可申请积分入户贵阳(非农业户籍)。

  2013年,贵阳市开始实施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当年共有106名流动人口落户贵阳。2014年,由于政策调整,贵阳市暂停流动人口积分入户工作。今年5月18日,《贵阳市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出台。此次出台的积分入户管理办法,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实施范围缩小。 2013年,积分入户管理办法的实施范围是贵阳市各区(市、县),而此次实施范围仅限在南明区和云岩区。规定在南明区、云岩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3年(含)以上,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5年(含)以上的人员,直接可以在南明区、云岩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非农),不需要再参加积分入户。

  二、分值大幅增加 。比如,办理《居住证》时间满1年,积分由3分提高到5分,以后每满1年再积5分,最高分限30分;在贵州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积分由1分提高到3分,最高分限由50分提高到90分;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同时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直接准予入户;大专积分由30分提高到80分;本科及以上积分由80分提高到120分;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分别由原来的50分提高到80分;对原参加社区活动的由每参加1次积1分提高到2分,最高分限20分。

  三、积分渠道拓宽。 在辖区从事水、电、煤气等方面修理或食品加工、汽车维修、制作成衣、缝纫、建筑施工、家装等技术工作3年以上,在辖区有特色、有知名度、口碑较好的,可积20分,每增加1年再积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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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分入户流程

  1、每年6月底前公布入户指标数;
  2、每年7月1日—8月1日,流动人口提出入户申请;
  3、每年9月1日前,开展评分工作,并对积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4、每年9月30日前,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公安分局确认后出具入户准入证明;
  5、流动人口凭入户准入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居住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口申报,并于当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入户手续。

 如何累计积分?

  流动人口积分由基础分、奖励分、扣减分三部分组成,总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居住登记情况、工作年限等5项内容。奖励分指标包括急需人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保健、其他等7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反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有关规定等4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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