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每年将考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不过关将被约谈

25.03.2018  07:23

  来自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最新消息,《贵阳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已正式印发。至2020年,贵阳市每年将开展一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考核,考核不过关的,该级政府(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将被约谈。

  据悉,《办法》的出台旨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该《办法》适用于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具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职能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各县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根据《办法》,将由市人民政府负责领导考核工作,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市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具体组织落实。

  考核工作将持续开展至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办法》明确,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2月底前完成。按照自查、实地核查、综合评议的步骤进行。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且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前三名,考核等级为A级。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后2名的;发生5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2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据介绍,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市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市领导小组对该级政府(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政府(管委会)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办负责督促落实。

  此外,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肖达钰莎 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