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增长边老化 电梯频伤人考验“电梯第一大国”

29.07.2015  01:21

新华网广州7月28日新媒体专电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城市快速发展,电梯数量也在高速增长,截至2014年底的数据显示,我国已成为电梯保有量第一大国,达360万台。但与此同时,电梯事故频发却成为各大城市最频繁遇到的安全事故领域之一,时刻刺激着公众的神经。记者近日对我国电梯运行现状进行采访时了解到,我国老旧电梯已进入高危风险期,电梯安全监管应成为城市管理的一道重要课题。

老旧电梯成为“高危爆弹

2015年3月23日上午,青岛市市北区营口路32号的7天连锁酒店内,两位乘客在6楼乘坐电梯时发生坠落身亡。

2015年3月9日凌晨,上海浦东新区环林东路799弄杉林新月小区电梯将女子头部夹扁,当场死亡。

2014年11月10日,广西北海市春晖商务酒店26岁男子在乘坐6楼到2楼电梯时,不幸踩空坠落死亡。

2013年5月,广东深圳、云南玉溪、陕西西安、武汉宜昌等地在7天内相继发生多起电梯伤亡事故,被媒体形容为“电梯死亡周”。

日本富士电梯集团中国区工厂副董事长黄建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国际惯例,电梯使用年限为15-25年。按照人的寿命来进行分阶段,1-10年为青年期,10年之后就进入了中老年期,15年之后进入快速衰老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旧电梯”,“中国的电梯由于维修、保养、零部件等诸多问题,老化的速度更快。”黄建平说。

据宇博智业市场研究中心电梯项目部负责人张斌介绍,河北省在运行电梯中使用年限15年以上的达到1083台;东莞6万多台在运行电梯中,服役15年以上的有1745台,而申请报废电梯仅60台;福州市使用年限达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共857台,其中带“”作业需维修的414台,需直接报废的7台。

大量老旧电梯的出现,导致各地高楼层危机四伏。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和市质监局2013年调查数据显示,30%的住宅小区配置有电梯,总台数约为65744台,其中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18875台,超过15年的4188台。尚有近3200台应该修理的电梯未得到有效修理改造。

多重原因导致“电梯惊魂”频发

记者深入采访过程中,安监部门、质监部门、电梯生产企业以及物业公司认为,多重原因造成电梯事故频发。首先,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广西高级法院法官邹柱认为,电梯投资者为开发商,建设者为电梯公司,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小区业主,具体的物业管理权属于物业公司,生产、安装、维修、保养、检验的责任各有所属,这就导致了安全责任主体不明。一旦发生电梯伤人事故,围绕谁来赔付伤者的医疗费,物业、开发商及维保公司便会陷入互相推诿、卸责的困境。

其次,维保市场恶性竞争,低劣零部件充斥市场。三菱电梯广西维保项目工程师谢路平告诉记者,我国电梯维保企业过多,仅上海就有300多家,南宁也有上百家,每家平均维保电梯数量少,价格恶性竞争。在住宅电梯方面,为了抢占维保市场,部分维保公司大打价格战,将平均每台每月的维保价格从2000多元降到500多元,有的甚至降到200元。而一些物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倾向于选择价格更低的维保公司,对电梯维保缺乏监督动力。

另外,事故赔偿的社会救助和制约机制缺失。随着电梯事故频发,特别是涉及人身伤害、大额经济赔偿,而我国绝大部分电梯维保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动辄百万元的经济赔偿企业难以承担,甚至会导致其破产。而受害者由于未能及时获得赔偿,延误治疗现象时有发生。

亡羊补牢”综合举措应尽快出台

上海三菱电梯工程本部总经理蔡如宾表示,电梯运行存在“三高三低”现象。三高为:电梯关人故障率高、电梯能耗高和维持原有性能的成本高;三低为运行效率低、备件及时供应率低和用户满意率低。这样的现象呈逐年加剧的趋势。

广西电梯协会副会长曾龚俊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整合包括住建部门、质监部门、安监部门、物业管理协会等机构的力量,对我国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运行情况进行盘点,彻底弄清楚每一部电梯的使用年限及潜在隐患。“建议用1-3个月的时间,全面掌握我国电梯的大数据,并纳入到特种设备大数据库中,从而整合资源提高效能。

万科物业事业部助理总经理向云表示,电梯数据应全面披露给业主,这是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的关键。目前大量与业主息息相关的电梯运行现状、维保数据,未能如实及时披露给业主,一旦电梯不能运行,业主就把矛盾指向物业公司。

电梯三分靠质量,七分靠安装和维保。”向云告诉记者,万科2014年之前还是采取“半保”的方式,日常维保由三菱公司负责,更换零部件则向业主公示;2015年开始采取“全保”的模式,要求三菱公司承担包括零部件更换在内的全部维保成本,“表面上看短期投入大了,但电梯和业主的安全感增强了,长期收益更是划算。

由于目前不少老旧电梯所在楼盘、小区属于物业弃管状态,电梯维修改造资金难以筹集。南宁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知一建议,可以采取安全评估费用由财政出资,更新改造费用采取政府适当补助、业主自行出资的方法予以筹集。

业内人士表示,应鼓励和提倡电梯制造单位直接从事或者通过授权其他维保公司对其产品进行维保,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维保体系。同时严格监督非生产企业的委托维保行为,将维保不到位的企业、生产厂家纳入“质量诚信黑名单”。(记者何丰伦 周强 叶锋 梁冬 陈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