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重拳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一次记12分50天内须处理完毕

31.03.2016  13:08

人民网兰州3月31日电(高翔 王文嘉 实习生 安娜)3月31日上午,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彻底杜绝道路违法长期不处理问题,甘肃省公安厅决定从5月1日起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凡是一次记12分的,必须在50天之内处理完毕;一次记分不满12分的,必须在1个月内处理完毕。

此外,甘肃省公安厅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驾、毒驾等11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其中,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化品运输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律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或者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倒车、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处200元罚款,一律记12分。

另据记者了解,甘肃省在4月期间还将集中开展交通违法“清零”行动,即凡2016年3月1日以前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人要在4月30日以前主动到相关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等方面的措施强制处理。发现驾驶人所持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一律扣留驾驶证,告知其在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后考试,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对机动车记录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12分以上的,录入稽查布控,部署拦截、查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一律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