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五省区消化车辆购置税结存资金工作座谈会在贵阳召开

18.07.2016  16:37

  7月15日,交通运输部河北、河南、湖北、广西、贵州五省区消化车辆购置税结存资金工作座谈会在贵阳召开。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副司长卢尚艇,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广西自治区相关负责同志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扬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五省区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车辆购置税结存资金有关情况,就车辆购置税形成存量资金的主要原因以及改进措施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对促进公路交通事业跨越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和直接推动作用,各省区要深化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专项资金的管理。会议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省区要采取“五年规划,三年滚动,年度预算”的项目管理方式,加强项目储备,着力调整重点项目预算下达方式,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资金年度预算调整根据不同情况下放审批权限。加快建立起与各级财政部门的资金预算执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一般公路资金监管方式,从事前监管调整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沟通协作和过程监管。要将结转两年的资金统筹用于交通建设,充分发挥车辆购置税资金杠杆作用。

  卢尚艇副司长指出,各省区交通运输部门要传达学习好本次会议精神,立足各省区实际,积极主动采取具体办法消化车辆购置税结存资金,按照会议确定的2014年、2015年及2016年车辆购置税结存资金拨付时间要求,抓好资金的拨付管理,确保消化车辆购置税结存资金工作在年底前交出合格答卷。

  河北、河南、湖北、广西、贵州五省区交通运输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厅财务处 潘凌云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