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级部属师范院校免费教育师范生签约工作的通知

06.06.2016  21:53

  黔教办函〔2016〕59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2016年,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部属师范院校继续在我省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详见2016年招生计划)。为做好我省2016级部属师范院校免费教育师范生签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约程序及时间
  
  (一)报考前签约
  
  1.为确保免费师范生毕业后有岗有编,报考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填写志愿时须与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发的《贵州省免费教育师范生报考协议书》(见附件1),承诺毕业后回贵州省中小学校服务10年以上。
  
  《协议书》可登录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文件通知”栏 http://www.gzsjyt.gov.cn/ 自行下载、复印。
  
  2.签约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6月26日;签约地点: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3.协议书一式二份,报考者本人及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同时,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本地签约人员名单,填写《贵州省免费教育师范生签约人员汇总表》(EXCEL格式,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7月1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送省(1份送省招生考试院,1份送省教育厅教师处)。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的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有关协议的考生,招生部门不予投档。
  
  (二)录取时签约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免费教育师范生录取后,须与其录取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确认录取时,师范大学将把由师范大学联合制订的,经该校和贵州省教育厅签字、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一式四份),随同该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录取考生。录取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考生,需持录取通知书和经本人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由监护人签字)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二、有关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免费教育师范生有关政策请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级部属师范院校免费教育师范生签约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1〕215号)文件执行。
  
  (二)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要采取多种方式让每一位报考者了解有关政策,动员、鼓励真正热爱教育、有志长期从教的考生,尤其是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农村考生报考。为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州)、县(市、区)要及时告知考生可上网查询。
  
  (三)认真组织签约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和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名单请于6月24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处),确保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有关签约及材料上报工作。
  
  (四)各地要将本地免费教育师范生将来的实习、就业等项工作,纳入当地中小学、中职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提前思考,统筹协调,确保国家有关政策落实到位,推进各地中小学和中职教师队伍建设。
  
  为做好免费教育师范生毕业后的接收工作,各市(州)要根据省有关要求,做好今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
  
  附件:1.贵州省免费教育师范生报考协议书
  
  2.贵州省免费教育师范生签约人员汇总表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教师处    丁兴华
  
  电话:0851-85280465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招生考试院        龙亚玲
  
  电话(传真):0851-8595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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