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CNAS监督评审

03.02.2016  16:21

2016年1月30至3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派出的评审组对我校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实验室认可监督评审。贵州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局潘维亚局长、刘艳徕同志出席了本次评审活动,中心法人、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何志旭及校办常务副主任张兴同志参加了首次及末次会议。

评审组专家依据(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及相关应用说明要求对我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部要素进行了审核,对所申报的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及法医毒物分析等认可项目进行了现场见证,同时对新增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通过两天的现场检查和考核,评审组专家一致认为我中心组织结构清晰,内部职责分配合理,工作程序科学严谨,人员能力符合要求,设备环境满足需要,各种质量活动均处于受控状态。此次监督评审既是对以往我中心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也是新一阶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改进的开始。

本次监督评审工作得到司法厅、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潘维亚局长在会上介绍了我省司法鉴定机构开展认证认可工作情况,肯定了我中心在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评审末次会议,何志旭校长对评审组专家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对专家们严谨的工作态度表示崇高的敬意。最后,何校长强调,鉴定质量是法医司法鉴定工作的生命线,我校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将以此次监督评审为契机,按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升鉴定技术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准确、高效、客观、公正的司法鉴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