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闻清良因受贿20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
55岁的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日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日接受宣判的还有闻清良的情妇,原太原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钟华。
48岁的原太原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钟华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间,闻清良单独或伙同其情妇钟华(另案处理),先后利用担任太原铁路局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太原铁路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茂胜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昊东煤炭集运有限公司、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解决铁路运输计划等问题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公司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闻清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情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闻清良的受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大部分赃款已追回等具体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间,钟华或化名周丽君,伙同其情夫闻清良(另案处理),利用闻担任太原铁路局副局长、分管铁路运输等方面的职务便利,为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曲沃县闽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解决铁路运输计划问题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公司负责人给予的钱款共计1800余万元。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钟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闻清良的特定关系人,伙同闻清良利用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钟华在与闻清良共同犯罪的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在侦查阶段坦白了大部分犯罪事实;经其及其家属的配合,涉案赃款已全部追回,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