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办函〔2016〕19号
省直各高校、厅属职业院校:
为推进省直各高校、厅属职业院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校高度重视,加快推进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各校已完工项目,需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二、请各校明确专人负责,对仍未完成工程结算审计的建设项目进行清理,会同项目管理公司、各标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跟踪(结算)审计单位等认真填报《新校区建设项目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三、请各高校于2016年3月15日前将《新校区建设项目情况调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省教育厅审计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新校区建设项目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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