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院让司法审判更加便民利民接“地气”

31.03.2015  21:05

人民网西宁3月31日电 (郭慧芳)“让司法审判更加便民利民更加接‘地气’,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期待,把人民法庭建成群众心目中的‘公平秤’。

今天下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通报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实施意见》内容涉及发挥人民法庭的基本职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创新提升人民法庭工作等六个方面,共计28条。

在司法便民利民方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永达表示,将合理设置巡回审判点和诉讼服务点,提高巡回审判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群众诉讼不便的边远、民族地区,要强化落实巡回审判为主的工作机制,方便群众诉讼;加强便民及诉讼服务网络建设,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办案、一站式服务工作,加大巡回审判、就地办案,设立假日法庭、午间法庭,落实司法救助,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全面公开人民法庭人员信息,依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诉讼流程、裁判文书等事项,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阳光司法的窗口。

另外,《实施意见》明确了人民法庭的基本职能定位,强调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法治引导和保障作用,通过向地方党委、人大报送涉诉矛盾纠纷专项报告,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基层自治组织、调解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治样本。《实施意见》强调,要注重发挥人民法庭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加强对法律适用的解释、程序问题的释明和裁判活动的说理。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形成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组织领导,将人民法庭工作列入各级法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