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4.11.2015  13:14
  黔教办财〔2015〕170号   省直属高校、厅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省财政厅制定了《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黔财库〔2015〕5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暂行办法》,不断适应新形势下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新要求,根据《暂行办法》认真梳理本单位预算执行监控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各单位要根据《暂行办法》的精神及要求,结合实际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确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附件: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库〔2015〕59号)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