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预警 贵州省将分为红橙黄蓝四级

02.12.2015  16:41

  记者1日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预警信息是指可能发生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灾害、灾难和事件以及次生衍生灾害信息,按照突发事件分类标准,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四类。

  预警信息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信息内容影响范围超过2个市(州)行政区域或预警级别达到一级(红色)、二级(橙色),经省责任主体部门审批,同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由省级预警发布中心对外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影响范围超过2个县(区)行政区域或预警级别达到三级(黄色),经市(州)级责任主体部门审批,同时报市(州)级人民政府备案,由市(州)级预警发布中心对外发布。(孙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