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档案局(馆)三项举措确保汛期档案安全

15.07.2016  06:00
  •       近段时间以来,兴义市境内降雨频繁,局部地方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为确保档案在汛期的绝对安全,兴义市档案局(馆)真抓实干,通过制发文件要求,馆库安全检查,对乡镇(街道办)、市直部门开展抽查等三次举措,保障档案保管安全渡汛。
          2016年6月13日,兴义市档案局(馆)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办)、市直各部门制发了《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通知》(兴档通【2016】7号),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的安全防范工作,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要制定强有力的档案安全保护应急预案和健全各项安全保管的规章制度,严格实行档案安全一把手负责制,明确职责责任,定期开展好档案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补救,坚决清除一切安全隐患。
          档案馆是全市存放、保管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中心,为保证馆藏全部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兴义市档案局(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馆)长任组长,副局(馆)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基地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实行每周一和周五两次定期的档案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确保了所有馆库和馆藏档案资料实体的安全。
          2016年6月22日——23日,副局长张显美同志带领法规业务股、人秘股有关人员,先后到市政协、市民宗局、市委群工部(信访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桔山街道办、南盘江镇、则戎乡单位,开展了档案安全检查抽查。所到之处,张显美副局长都严格要求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八防”工作,健全好档案安全保管和检查的各类登记台帐,配备好必要的设施设备,制定好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作好汇报,迅即做出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并向市档案局(馆)报告备案,确保档案室库房和实体档案的真正安全。在抽查检查中,各单位档案管理和安全保管秩序井然,措施到位,无一重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