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贵州省首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30.12.2014  21:47

  黔教办社〔2014〕547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司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4〕58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展示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广大高校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同时做好全国高校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举办“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


  二、参评范围


  原则上为高校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在全省高校内评选16名“贵州省首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并推荐报“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若干名。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4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五、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为2015年1月9日,每校限报1人。请将推荐人选报名表(见附件)、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同时将报名表加盖本校公章后,送省教育厅社政处。附件可在省教育厅政务网站文件通知栏下载。


  2.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将组织评审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确立16名贵州省首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和提名奖。


  3.结果公示。2015年2月,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站上公示。


  附件: 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省教育厅联系人:代蕾      联系电话:0851-8528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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