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16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06.06.2016  21:53

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养,推动我省数学类人才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的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2016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报名通知》 (数模竞赛[2016-02]号)(附件1)精神及贵州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有关规定,今年继续组织我省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请各高等院校按照竞赛章程及有关规定组织同学报名参赛。现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安排
  
  2016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日期确定为:9月9日(周五)8时至9月12日(周一)8时。
  
  二、竞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进行。本科学生(含一本、二本、三本)只能参加本科组的竞赛,不能参加专科组的竞赛。专科(高职高专)一般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无论参加何组竞赛,均必须在报名时确定,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更改报名组别。同一参赛队的学生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同一法人单位),同一所学校必须以相同的学校名称报名参赛,不能以院系、校区名称参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者除外)。
  
  三、2016年的报名参赛通过网站( http://mcm.dayainfo.com/
  
  进行,参赛队以3名学生组成一队,该网站已开放相关功能。具体流程参见附件《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报名和参赛须知》及该网站上的相关使用说明。向赛区组委会上交论文的具体方式将由赛区组委会在赛前通知参赛同学。
  
  四、为进一步扩大学生的受益面,为学生全面发展特别是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平台,各校要大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加竞赛。其中贵州大学参赛队数应不少于50个队,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参赛队数应不少于30个队,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参赛队数应不少于20个队,高职高专学校应不少于10个队,医学院校要积极组队参加。
  
  五、请所有参赛同学在竞赛开始前认真阅读和理解《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2008年修订版,可从http:// mcm.edu.cn下载) 和2012年底发布施行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规则》(可从 http://www.mcm.edu.cn 下载)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竞赛章程和参赛规则参赛。赛区组委会在评奖期间将酌情选择部分参赛队,组织面试答辩。
  
  六、请访问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网址( http://www.mcm.edu.cn )查阅有关竞赛的各种信息。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赛区组委会负责解释。赛区组委会秘书处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理学院,邮编:550025。
  
  联系人:胡支军 13984330192  [email protected]
  
  传真电话: (0851)3621731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6月5日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