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政策

14.07.2015  19:01


      近日,遵义市出台了《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提高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同时为非公有制企业培养和输送人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意见》规定,遵义市主要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切实落实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优惠政策等三大方面,采取9项具体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主要优惠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技能培训补贴:取得初级或中级职称的,按一类工种1300元、二类工种1000元、三类工种600元给予补贴;取得高级职称的按一类工种1400元、二类工种1200元、三类工种1000元给予补贴;遵义市工业(产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吸纳遵义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6个月内组织开展5日以上岗位培训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助。
      二、社会保险补贴:遵义生源应届毕业生到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时缴纳社保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补贴,补贴期限12个月;同时,给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补贴期限12个月。
      三、人事管理:对经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的高校毕业生考入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后,其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年限可连续计算工龄、其在企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与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四、就业见习补贴:毕业年度内到本市工业(产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遵义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一类地区每人每月750元、二类地区660元、三类地区600元,补贴期限为12个月;对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并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为确保以上政策落到实处,《意见》从经费保障、工作督查、建立高校毕业生人才库、定期组织非公有制企业招聘会、专项资金使用监督、舆论宣传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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