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高污染企业将实行就地淘汰和退出

11.06.2014  19:30

新华网北京6月11日电(记者关桂峰)“北京市对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和产业不疏解、不转移,而是要就地淘汰和退出。”在10日举行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生态城市环境系统解决方案研讨会上,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委员刘伯正这样表示。

北京市鼓励企业积极主动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行业。此前出台的《北京市关于加快退出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工业企业的意见》,提出重点清退7个行业,包括小水泥、小造纸、小化工、小铸造、小印染、电镀及平板玻璃等。

今年初,北京市提高排污费标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减少能源消耗。今后,北京市将运用税收、排污费用等经济手段,提高排放标准等,促使不符合首都发展阶段和功能定位的企业就地淘汰和退出。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巡视员冯良说,京津冀地区环境问题说明生态承载力到了悬崖边上,加强产业优化升级,加强环境治理,扩大生态空间,才能夯实京津冀地区发展的基础。

空气是流动的,即便北京的高污染企业退出到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所产生的污染也是在区域内流动的。从长远看,解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问题,需要联防联控,逐步统一相关环保标准。”北京市环保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协调处处长李立新说。

与会代表认为,治理大气污染需要政府、企业、金融共同作用。河北、山西等地应逐步提高相关环保标准,标准的“洼地”往往导致落后产能的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