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解读培训会顺利举行

21.07.2017  17:27

为认真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贯彻落实工作,7月18日,贵州民族大学《规定》解读培训会在花溪校区第五会议室举行。贵州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张鹏程,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邓生井,省教育厅学生处干部周明出席;学工部(处)、校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资助管理中心、后勤处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教学秘书参加本次会议。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任洁主持。

培训会现场

      会议伊始,张鹏程致辞。他首先对教育厅邓生井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向教育厅学生处对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此次培训会也是我校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一项重要举措。他希望大家通过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品质,切实提高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服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党委副书记张鹏程致辞

      邓生井就《规定》的重要性、学生工作的职责、贯彻落实《规定》的举措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他强调,各个部门在修订工作中要密切配合,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和突破,同时要做到尊重学校章程,体现学校特色。

省教育厅学生处处长邓生井讲话

      周明为大家解读《规定》。他提出,修订《规定》要在认真贯彻中央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体现高校教育与管理新变化的三个大背景下进行。他还进一步地对修订《规定》的四个原则、五个方面以及新《规定》的五大特点和新《规定》体现依法治校的四个方面进行解读。他强调了新《规定》修订主要内容的重要性,明确提出加强宣传、逐级培训和监督落实是贯彻落实好新《规定》的重要要求。

省教育厅学生处干部周明讲话

      最后,周明为为与会人员提出问题答疑。任洁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

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任洁主持

 

(文/高园园(见习记者)姚秀妍(见习记者)图/王佳丽 何梦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