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高速公路隧道内推广使用反光环的通知

17.02.2015  16:16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贵州省公路局、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各在黔高速公路项目业主单位、各在黔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单位:

  近年来,我省高速公路隧道通车里程逐年增长,隧道通行条件被广泛关注。浙江、广西等省(区)试验表明,在隧道内加装隧道反光环,能明显改善隧道内的行车诱导效果。近期在我省松铜、凯羊高速公路部分隧道内加装反光环后,隧道内边界轮廓清晰,行车诱导效果确有明显改善,还可降低隧道照明用电量,具有很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价值。为此,厅在近期印发的《贵州省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指导意见》(2015年版)中已提出要求在长隧道、特长隧道中设置环形被动反光光环。现对该环形反光光环的设置具体要求如下:

  一、我省在建项目隧道工程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加装反光环,设计单位根据本通知进行变更设计。今后新设计的隧道原则上在设计阶段应增加隧道反光环。对已通车隧道,由运营单位根据隧道光环境决定是否安装反光环。

  二、反光环基板采用长100厘米、宽20厘米,外形轮廓与隧道内轮廓一致的铝板或不锈钢板制作,迎行车面粘贴一层高性能白色V类反光膜,沿隧道内轮廓安装(若反光环与隧道内其他设施发生冲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将其断开,确保反光环不得侵入建筑界限或与其他设施发生遮挡);反光环主要设置于特长隧道和长隧道,其他位于曲线段的隧道可视具体情况设置;第一道反光环设置于隧道入口进洞20米处,每隔200米等间距设置一道,曲线半径较小的隧道设置间距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小,但应等间距设置。具体安装要求见附件。

  三、运营管理单位应结合隧道照明设计,合理利用照明灯组,充分发挥被动反光环的行车诱导功能,减少隧道照明用电量,提高节能减排效益。

  附件:隧道内反光环设计图。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2月16日

 

  附件: 46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