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审理宣判“毒鸡腿案” 致人死伤摊贩领刑8年

30.11.2015  23:23

央广网贵阳11月30日消息(记者 陈屹王珩)日前,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开庭审理宣判遵义市烧烤摊贩违法添加亚硝酸钠经营烧烤,所销售烤鸡腿致1人死亡,7人受伤的“毒鸡腿案”。

11月27日,红花岗区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9月,食品添加剂的经营者谭某向烧烤摊主田某推荐了“亚硝酸钠”,称此调料可以增色,并建议田某使用。2014年10月4日,田某按照谭某指点办法,将亚硝酸钠用水稀释后,加入腌制的鸡腿中于次日烧烤出售,导致年仅2岁9个月的马某在进食后死亡,另有马某的亲戚陈某等7人中毒。

法院认为,田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谭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禁止谭某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