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鹤峰:专题学习行政问责办法推进依法履责

18.04.2016  08:48

人民网鹤峰4月18日电 “只要你在行政部门工作,不管你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人员身份,都适用本办法。”4月15日,湖北省鹤峰县教育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该局负责人讲解了《办法》出台的背景及意义、问责范围、方式、影响、情形等六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解读了9种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11种滥用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性执法的违法履职行为、6种慢作为的怠于履职行为、4种问责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的行为。

有令必行,令行禁止。”该局要求所有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注重“五个”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方法、履职尽责、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要加强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要做到“三个”坚持,坚持重点防控,坚持从制度入手,坚持抓小抓早,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汪正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