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档案局馆长吴述科带队到台江、雷山、麻江、凯里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19.09.2016  20:35
  •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推进档案法律法规的深入实施,9月2日至5日,黔东南州档案局馆长吴述科带队到台江、雷山、麻江、凯里等县市开展2016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印证材料、实地察看档案馆库建设等方式进行。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各县市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贯彻落实黔党办发〔2014〕3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黔东南党办发〔2016〕16号《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州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文件情况,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一是部分县市已经按照省州文件要求开展了档案执法检查工作或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指正,责令整改。二是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和《意见》上,凯里市已经两度出台本地区的《意见》,并参照州两办16号文件,将档案保护经费提高到每年4元每卷,麻江、雷山、台江也制定了本地区的《意见》送县委政府审定。三是通过执法检查,我州没有档案违法违纪行为。
          吴述科局馆长对各县市在档案事业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各县市在档案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档案工作的发展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还没有印发本地区《意见》的县市要抓紧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早日将《意见》印发;二是,积极主动向分管联系领导多汇报,要按照省州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实施意见》和《意见》的各项措施,争取将档案事业发展纳入本地区十三五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将档案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馆藏档案足额拨付档案保护经费;三是要切实把档案馆新馆建设筹备工作和功能作用发挥好;四是要加强对档案馆库八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吴述科强调,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是搞好档案工作的抓手,既是年初的目标,也是对省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预检查,各县市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和检查提纲,做好各项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