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以示范创建引领同步小康进程

27.08.2014  11:58

  记者8月13日从黔西南州获悉,该州在深入调研、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有关开展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采取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方式,推动同步小康创建工作。

 

  根据日前出台的指导意见,截至今年内,全州将建成1个同步小康示范县(市),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同步小康示范乡镇(街道),每个乡镇建成1个同步小康示范村(社区),每个村(社区)建成10户同步小康示范户,通过树立样板,典型带动,梯次推进,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指导意见对示范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户分别制定了标准,其中,示范县市将围绕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资源环境六大类25项指标统筹规划,总体布局,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居民收入、基本社会保险、民族团结和睦、基层民主自治、社会安全指数、文教卫社会事业等方面开展创建;示范村(社区)围绕“富、学、乐、美”,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素质和提升生活质量为重点,以建成“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美丽乡村为目标,着力打造提升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示范村;示范户标准包括“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环境优美、邻里团结”等方面内容,每个村(社区)先安排10户作为第一批示范户进行打造,通过示范户的创建和带头作用,让其农户学有榜样,看有亮点。

  (本报记者 黄诚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