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切实落实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4.07.2017  23:15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落实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龙里县局严格按照省、州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续有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环境健康权益和龙里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按照“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十条”和“水十条”,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以“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为重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特别是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过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局共处罚企事业单位83家,处罚金额1116万元,下达整改通知400余份,纠正环境违法行为400多起,下达停产整治3家,实施查封扣押5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家,责令停产整治3家,移送公安实施拘留5件,共拘留5人,移送公安追究涉嫌环境污染罪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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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贵阳7月25日电(记者肖艳)记者从贵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