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贵州省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03.02.2019  20:11

铜仁市人民政府,正安县、桐梓县、凤冈县、道真县、务川县、水城县、纳雍县、黔西县、松桃县、沿河县、万山区、碧江区、玉屏县、思南县、施秉县、麻江县、长顺县、贵定县、三都县、安龙县、白云区、开阳县、金沙县、福泉市人民政府,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贵州省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贯彻执行。



附件:贵州省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张翔浩闵源;

电话:0851-8855456    0851-88555693;

传真:0851-88555456;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贵州省2017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促进我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改善贫困农村发展面貌,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确保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并取得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78号)、《关于开展2017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5〕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政府引导,强化市场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整体推进市州、示范县人民政府、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及监管主体职责,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抓手,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合力,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品牌与人才建设,建立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为主体,搭建县域电商服务网络,打造本土化电商人才和队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聚焦扶贫,推进农产品上行

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突出电商精准扶贫重点,培育带动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完善企业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构建电商精准扶贫的产业支撑体系。有效发挥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功能,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推动完善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渠道,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县级电商扶贫的重要手段和主要抓手。
(三)规范实施,确保示范取得成效

充分发挥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村电商扶贫的质量和成效。各示范县要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规范实施示范项目,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推进农村电商扶贫健康规范发展。铜仁市作为整体推进市州要积极统筹项目布局,为便于铜仁市工作推进和资源整合,铜仁市已有2015、2016、2017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统一纳入铜仁市人民政府管理;铜仁市要统筹使用和调配的综合示范项目资金,鼓励铜仁市改变过去平均分配、分散资金、直接拨付至县(市、区)的做法,采取按照项目安排、工作绩效、工作任务和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调配项目资金至各示范县,形成资金规模优势,发挥资金带动效应。
二、工作目标
到2019年,铜仁市(整体推进市)、20个国家级及4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硬件基础条件、政策配套体系、人才培训机制、快递物流覆盖面等要素基本健全,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示范带动效用凸显。力争实现每个示范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增速不低于30%,农产品网络零售不低于35%,培育1个以上具有本地特色的上行产品品牌,培训电子商务实用人才3000名以上;每个示范县建设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行政村服务站点覆盖率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均达到50%以上,并培育本地化运营服务团队,带动当地就业;每个示范县实现搭建乡镇全覆盖、行政村80%以上覆盖的物流配送网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电子商务打造成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三、示范工作任务
(一)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1.支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承办单位在农产品网络销售过程中,制定和应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标准,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标准化,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建设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及相应农产品溯源系统。引导当地企业入驻贵州电子商务云、淘宝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网上销售,打好“农产品进城”基础。

        2. 支持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 。支持承办单位建立农产品分级分类制度化标准,实施分选、包装、贮藏、废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预冷、冷链建设,鼓励全程冷链物流。

(二)支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物流配送体系是打通“农产品进城”和“网货下乡”通道的基本条件,是农产品上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重点支持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每个示范县要建设一个服务农村的物流运营中心,开辟县城到乡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快递配送线路,支持快递企业、电商企业和第三方物流服务商牵头整合县域内物流资源,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开展农村双向物流服务,提升物流配送的开放度和共享水平,建立开放、共享的物流信息数据应用平台;加强邮政、供销、商贸流通、交通、电商、快递等相关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的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市场化合作。实现快递、物流覆盖所有乡(镇),配送到80%的行政村,解决物流快递配送“最初一公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县域电商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承办单位利用县域内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及商业化电商平台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新型职业农民等提供产品培育、营销、信息和人才培训等农产品供应链管理及服务,采取政府牵头的方式,自建或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建设和提供服务。每个示范县建成一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50%的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覆盖率均设立电商服务站点,并提供基本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所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县级服务中心、乡镇、村级站点需在显著位置标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已有电商企业服务站点的乡(镇)、村,可以考虑合并建设。示范县应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政策体系;制定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培育一批区域性、本地化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运营团队和农村电子商务协会等行业组织。根据贫困地区产业特色和基础条件,合理确定电商扶贫的工作重点,增强电商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培育
  支持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制定电商人才培训培育(含建档立卡贫困村)计划、方案,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可考虑在公共服务中心之内设立培训中心,或与本地院校、职技学校、党校、行政培训机构等紧密结合;鼓励丰富培训方式,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要制定培训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院校、培训机构重点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实践教育机制,对培训进行跟踪,提供后续实践引导和服务,确保培训实效,各示范县电商培训人次不得低于指标体系规定的人次。
四、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及重点
  鼓励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建设。
  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方向、重点及规范按《关于做好贵州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黔商发〔2017〕193号)、《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256号)执行,电商人才培训严格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有关规定。
        整体推进市,各示范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资金分配工作中,存在违规分配资金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乱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

推动建立和完善整体推进市,示范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政策集成,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争取在财政、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破除制约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障碍和瓶颈,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让贫困户享受到电商发展带来的成果。要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扶贫初心、坚持精准方略、坚持市场导向和坚持稳中求进,切实做到“四个加大力度”,即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加大宣传典型力度。

(二)明确责任主体

整体推进市,各示范县人民政府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的直接责任主体,对示范项目负责。要结合实际,制定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绩效目标,细化建设内容、标准和时间节点,明确示范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并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拨付项目资金。同时,按商务部相关工作要求,整体推进市,各示范县要认真选择、考核项目承办单位,要建立项目台账制度,建立项目的监督审核、日常检查工作机制,重点检查监督项目合规性、项目实物量完成进度、资金投入进度和承办企业的项目专账,可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承办单位进行多元评估,建立进度呈报机制;对运行效果差,项目投入不合理,未建立本地化运营能力,未带动本地电商产业发展,持续运营及履约能力差的承办单位,要通过有效手段及时调整。整体推进市,各示范县要行使对中央、省级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确保项目进程有序开展,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农户受益。

(三)加强指导监督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监管责任主体,要指导督促各示范县实施示范项目,制定检查监督制度,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完成绩效目标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推动和建立市州级工作协调、推进、督查机制,负责配合省级部门开展指导、督查工作,负责建立验收标准和制度,对综合示范项目进行验收。并于每季度末将所辖示范县综合示范工作开展情况报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资金和项目进展情况的现场检查,示范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通报和取消示范资格,收回财政资金并按有关规定提交纪检机关严肃问责:

1.违反有关工作文件规定,擅自更改实施方案、扩大实施范围、增加或改变示范内容。

2.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3.在审计、稽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中发现项目质量、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或骗取、套取及挪用中央、省级财政资金。

4.项目建设进度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严重滞后。

5.弄虚作假。

(四)做好政务公开

示范县务必在所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及时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决策过程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确定财政扶持该项目的决策文件、示范县和项目承办单位责任人等,定期公布项目建设进度。

(五)按时报送信息。

示范县和承办单位要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贵州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平台、贵州省农商互联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及贵州省冷链物流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信息。示范县与项目承办单位签订的项目实施合同中应明确,凡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同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安全。
        (六)总结宣传推广

各地要认真总结综合示范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梳理典型经验与做法,特别是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扶贫等方面成功案例(每月不少于1篇)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商务厅,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强地区之间相互交流与借鉴,增强综合示范社会效应。

(七)强化方案报备

示范县要按照财办建〔2017〕30号和本方案要求,完善并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含《项目汇总表》),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省商务厅备案。《实施方案》涉及有关具体建设内容,可参照《贵州省2017年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执行,指标体系如有变动,以商务部及省商务厅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报备的《实施方案》原则不予变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个别项目无法实施的,须制定《项目调整方案请示》(含项目调整情况表和调整后项目汇总表),按《实施方案》报备程序履行报备手续,并及时在专区和自身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调整后的项目必须符合政策支持方向。


成品油行政许可公示(高速公路新建20191011)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贵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以下拟建高速公路加油站符合《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规划布点(2018-2020)》 ,商务之窗
成品油行政许可公示(投资主体变更20191011)
现对拟变更投资主体和重新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商务之窗
关于促进贵州农产品市场销售项目拟奖补企业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餐饮业对贵州农产品的消费扶贫作用,商务之窗
杨明凤二级巡视员赴从江县开展商务扶贫工作调研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夏红民书记在省直部门支持保障商务之窗
成品油行政许可公示(快速干道新建20190916)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贵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以下拟建快速干道加油站符合《贵州省新增道路加油加气站规划布点(2018-2020)》 ,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