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半月可获许可

13.02.2015  13:39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凡是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

    按要求,各级要将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对符合申办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立许可。

    此外,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项目将优先给予用地保障,鼓励社会力量改造闲置医院、厂房、学校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用于养老服务业。我省还将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投融资扶持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投资者权益。

    同时,文件还要求各级民政部门逐年增加从业人员培训经费的投入。(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