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计委:甲乙类疫情暴发 可停工停课停业

15.02.2016  10:01

    针对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身心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重大职业中毒,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贵州省卫计委日前发布了《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处置需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预案明确,当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以上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病区范围;对甲类传染病疫病区实施封锁,需报请省人民政府决定。

    同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措施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课、停业;封闭或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征用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场地、房屋。

    对于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将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记者 刘丹)

[责任编辑: 周雪]